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校報名工作定于11月25日至12月5日進行。考生網上填報時間為11月25日至29日,報名信息確認時間為12月1日至5日。11月19日前,考生須到指定報名點進行報名資格初審。
外省隨遷子女重復報名將取消報名信息
根據規(guī)定,在河北省就業(yè)的外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在河北省參加高考報名。河北省對這些考生不作戶籍要求,但這些考生須符合河北省高考報名條件,且在父母經常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,至畢業(yè)時具有兩年(含)以上連續(xù)就學記錄和學籍(不含高中畢業(yè)后復讀時間)。考生須在父母居住證所在地設區(qū)市或省直管縣(市)招生考試機構指定報名點報名,報名時提供高中段學籍證明、畢業(yè)學校出具的連續(xù)學習記錄證明、本人身份證、家長在縣級及以上公共就業(yè)服務機構領取的《就業(yè)失業(yè)登記證》或《就業(yè)創(chuàng)業(yè)證》和在派出所領取的居住證。如考生在戶籍省重復參加高考報名,一經查實,將取消在河北省的報名信息。
高校在校生等8類人員不得報名
根據要求,8類人員不能參加高考報名。這8類人員分別為: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在校生,或已被高等學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;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(yè)的在校生;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(yè)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(guī)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(包括全國統(tǒng)考、省級統(tǒng)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)的應屆畢業(yè)生;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(guī)定,被給予暫停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;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;外省在河北省借讀和中等職業(yè)學校等戶籍不在河北省的應屆生(符合報名條件的隨遷子女除外);已在外省參加2017年普通高考報名或擬在外省參加普通高考報名的人員;現役軍人。
11月19日前進行報名資格初審
高考報名分為身份證信息采集和報名資格初審、網上申報、現場確認、報名資格審查和報名數據核查匯總四個階段?忌氃11月19日前持有效證件或證明到指定報名點進行報名資格初審。已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考生,須于11月25日至11月29日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,或通過http://gkbm.hebeea.edu.cn進行網上報名,并于11月29日前完成網上支付報名費用。報名信息確認及照相時間為12月1日至5日,考生應持有效證件或證明到指定報名點進行報名資格審查、照相、采集指紋信息、報名信息確認等工作。
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負責人提醒考生,報名信息須由本人確認,不得由他人代替。未在網上支付報名費的考生將不能進行報名信息確認。未進行信息確認的報名信息無效。(河北新聞網)
相關專題: